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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成都11月13日消息(记者 王颖)11月12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日前正式印发的《四川省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明确发展目标,以成都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地区,2023年实现区(市)县快充站全覆盖,2024年实现所有乡镇公用充电桩全覆盖。
《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建成单桩功率原则上不小于60千瓦乡村公共充电桩2.2万个以上,其中城乡融合片区不低于1.5万个、农村片区不低于7000个,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电动汽车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新能源汽车销售体验和维修服务网点“县县全覆盖”。
以成都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地区,2023年实现区(市)县快充站全覆盖,2024年实现所有乡镇公用充电桩全覆盖。城乡融合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30个,农村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12个。
以德阳、绵阳、南充、宜宾、眉山、资阳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超前发展地区,2024年实现县(市、区)快充站全覆盖、所有乡镇公用充电桩全覆盖。城乡融合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12个,农村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6个。
以自贡、泸州、广元、遂宁、乐山、广安、达州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地区,以攀枝花、内江、巴中、雅安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发展地区,2024年实现县(市、区)快充站全覆盖,2025年所有乡镇公用充电桩全覆盖。城乡融合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8个,农村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4个(单桩功率根据当地实际适度调整)。
阿坝、甘孜、凉山地区,2025年实现所有适宜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县(市、区)充电站全覆盖,旅游线路沿线重点乡镇充电桩全覆盖(单桩功率根据当地实际适度调整)。
此外,在《工作方案》中提到,加快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是三大重点任务。此外《工作方案》要求,优化完善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鼓励公共、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采用单枪功率大于60千瓦的快充设备,优先在县级城市为公交、出租车、环卫、农村客运和货运车辆建设专用充电基础设施。
四川还将加大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力度,充分释放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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